同志婚姻平權反思問題

12月 14, 2016
在這2016年最後兩個月,台灣突然開始為同志婚姻平權發聲,鬧的沸沸揚揚。

老實說,我沒有花任何時間試著去了解雙方在吵什麼(很不想了解台灣社會在吵什麼),畢竟所有事情都有好壞兩面,最終還是在自己的腦袋、行為有沒有真的去尊重別人。


這些年與同志朋友往來,無論男女基本上我都一視同仁。每個人選擇跟異性或同性交往比較舒服,在不影響社會觀感的情形下,我認為都是健康的,而扭曲、歧視他人的人,才是不健康的心態及行為。

認真想想,開放同志婚姻合法,我絕對舉雙手贊成,一部分是為了平權的公義,一部分是希望我的同志好友們能有機會選擇,而享有法律保障下的伴侶關係。

但,共有小孩這個選擇權,我認為是很弔詭的...

小巴跟我今年三月底,正式辦理登記成為夫妻,近10個月的婚姻期間,我們來來回回討論了非常多次要不要生孩子這個問題。一開始,先從經濟狀況、工作升遷、兩人的關係穩定度及家人期待度....等等討論,我想這些也都是多數夫妻最先討論的部分;這很合理,畢竟要準備懷孕,許多外在條件因素大大影響夫妻決定要不要生,或是選擇再等一陣子甚至乾脆不要。

有婚姻關係下考量的:經濟條件、工作狀況、關係穩定度、家人期待度、對於跟愛人共有小孩的期待、能擁有夢想的家庭憧憬、就是想要有孩子...等,甚至還沒有婚姻關係的不負責任:性衝動決定不避孕、一切當成意外...等等,幾乎想得到的討論因素,都是大人自私的決定。

就好像支持同志婚姻平權呈現的溫情形象,讓大眾接受只要有愛就是美滿的家庭這件事,也是我們自私認為只要有愛就可以給予孩子完整的家。這一切的決定都很弔詭啊!最終承受這樣決定結果的人不會是大人,而是小孩。


當然,異性伴侶可能是很糟的父母、同性伴侶則成為很棒的父母;但誠實的說,如果自己選擇同性伴侶,就該清楚了解無法與伴侶共同生下小孩,這是自我行為的選擇,若為了滿足自己成為父母的慾望而人工借精或領養兒童,某部分等於扼殺了小孩的選擇權。同樣我不會認同沒有婚姻關係,卻為了想擁有自己孩子而去做人工借精的行為,這一切其實無關同性或異性,是在於小孩的成長需求權。

簡單說,我認為生小孩這件事是絕對自私的,我們應該要非常清楚自己已經為小孩準備好多元、自由選擇的世界,再來談懷孕、領養這些事才對。

我相信孩子還小時,不會意識到養他長大的人是同性還是異性父母,因為在當時確實是有愛就好;但進入青春期後呢?我們自己的成長過程,青春期可能大半時間好奇兩性關係、探索自己的身體,成年後學習性愛知識及技巧,雖然父母不會直接教導這些事,但父母關係、相處方式永遠永遠都深深影響孩子對於自己未來家庭的認知及期待,更可能會直接用一模一樣的方式去面對,這是長遠、深切的影響,任何有孩子的父母都可以證明,孩子的成長過程需要的絕對不只是愛。

理性成熟的大人,都該清楚面對且了解,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公平,不要一直拿公平當藉口去爭取本來就該從擁有或犧牲之間所決定的選擇,尤其是這是你自己下的決定,卻不服氣不能什麼都擁有。老實承認吧!這都是自私的慾望,並不是為了孩子。



📌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但嚴肅面對共有孩子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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