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平權反思問題
在這2016年最後兩個月,台灣突然開始為同志婚姻平權發聲,鬧的沸沸揚揚。
老實說,我沒有花任何時間試著去了解雙方在吵什麼(很不想了解台灣社會在吵什麼),畢竟所有事情都有好壞兩面,最終還是在自己的腦袋、行為有沒有真的去尊重別人。
這些年與同志朋友往來,無論男女基本上我都一視同仁。每個人選擇跟異性或同性交往比較舒服,在不影響社會觀感的情形下,我認為都是健康的,而扭曲、歧視他人的人,才是不健康的心態及行為。
認真想想,開放同志婚姻合法,我絕對舉雙手贊成,一部分是為了平權的公義,一部分是希望我的同志好友們能有機會選擇,而享有法律保障下的伴侶關係。
但,共有小孩這個選擇權,我認為是很弔詭的...
小巴跟我今年三月底,正式辦理登記成為夫妻,近10個月的婚姻期間,我們來來回回討論了非常多次要不要生孩子這個問題。一開始,先從經濟狀況、工作升遷、兩人的關係穩定度及家人期待度....等等討論,我想這些也都是多數夫妻最先討論的部分;這很合理,畢竟要準備懷孕,許多外在條件因素大大影響夫妻決定要不要生,或是選擇再等一陣子甚至乾脆不要。
有婚姻關係下考量的:經濟條件、工作狀況、關係穩定度、家人期待度、對於跟愛人共有小孩的期待、能擁有夢想的家庭憧憬、就是想要有孩子...等,甚至還沒有婚姻關係的不負責任:性衝動決定不避孕、一切當成意外...等等,幾乎想得到的討論因素,都是大人自私的決定。
就好像支持同志婚姻平權呈現的溫情形象,讓大眾接受 “只要有愛就是美滿的家庭” 這件事,也是我們自私認為只要有愛就可以給予孩子完整的家。這一切的決定都很弔詭啊!最終承受這樣決定結果的人不會是大人,而是小孩。
當然,異性伴侶可能是很糟的父母、同性伴侶則成為很棒的父母;但誠實的說,如果自己選擇同性伴侶,就該清楚了解無法與伴侶共同生下小孩,這是自我行為的選擇,若為了滿足自己成為父母的慾望而人工借精或領養兒童,某部分等於扼殺了小孩的選擇權。同樣我不會認同沒有婚姻關係,卻為了想擁有自己孩子而去做人工借精的行為,這一切其實無關同性或異性,是在於小孩的成長需求權。
簡單說,我認為生小孩這件事是絕對自私的,我們應該要非常清楚自己已經為小孩準備好多元、自由選擇的世界,再來談懷孕、領養這些事才對。
我相信孩子還小時,不會意識到養他長大的人是同性還是異性父母,因為在當時確實是有愛就好;但進入青春期後呢?我們自己的成長過程,青春期可能大半時間好奇兩性關係、探索自己的身體,成年後學習性愛知識及技巧,雖然父母不會直接教導這些事,但父母關係、相處方式永遠永遠都深深影響孩子對於自己未來家庭的認知及期待,更可能會直接用一模一樣的方式去面對,這是長遠、深切的影響,任何有孩子的父母都可以證明,孩子的成長過程需要的絕對不只是愛。
理性成熟的大人,都該清楚面對且了解,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公平,不要一直拿 ”公平“ 當藉口去爭取本來就該從擁有或犧牲之間所決定的選擇,尤其是這是你自己下的決定,卻不服氣不能什麼都擁有。老實承認吧!這都是自私的慾望,並不是為了孩子。
📌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但嚴肅面對共有孩子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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